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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亿元!特许经营!西南五省完成“城市大管家”最后一张拼图

近日,贵阳市南明区发布“城市大管家”特许经营项目,西南五省省会级城市完成“城市大管家”模式转换的最后一块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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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息,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规定,南明区“城市大管家”特许经营项目已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批复等前期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4月19日,南明区“城市大管家”特许经营项目正式挂网招标,计划于2024 年05月11日开标。

公告显示,南明区“城市大管家”特许经营项目包含建设项目与匹配资源运营(使用者付费)、公共服务(运营补贴)两部分,招标控制价32787.26万元,其中建设项目11616.70万元(建设期1年),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运营补贴”。

建设项目与匹配资源运营包含:收集收运房(亭)、“渗漏液”处置厂、垃圾分类科普馆、绿化提升改造、转运站改造、公厕改造等6个项目建设及匹配资源运营,建设项目总投资11616.70万元,建设项目及匹配资源运营年限为16年(含1年建设期)。

公共服务包含:城市道路(含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转运(含前端收运、后端转运、垃圾转运站运营、渗漏液处置运营)、公厕管护、绿化管护(含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维护、特种设施维修与看护等6项服务内容,运营补贴21170.56万元/年,公共服务年限为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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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随着贵阳市南明区“城市大管家”特许经营项目的挂网招标,西南五省“城市大管家”首标全部诞生,率先在全国范围实现区域内“城市大管家”连片化发展趋势。

  • 四川“城市大管家”首标

2020年10月,成都市高新区新川片区“物业城市”一体化城市综合管理项目开标,成交金额2.9亿/3年,供应商为成都高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重庆“城市大管家”首标

2022年9月,重庆市巴南区城市大管家一体化服务项目开标,成交金额20.2亿元/9年,供应商为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西藏“城市大管家”首标

2024年1月,拉萨市达孜区城市综合服务项目开标,成交金额6819万元/年,供应商为重庆高洁环境绿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城市大管家”首标

2024年4月12日,云南滇中新区城市大管家项目公布政府采购意向,采购预算9600万元/3年,计划于2024年5月招标。

  • 贵州“城市大管家”首标

2024年4月19日,贵阳市南明区“城市大管家”特许经营项目挂网招标,采购预算16.8亿元/8年,计划于2024 年05月11日开标。

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全面整治城乡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南明区城市化精细管理水平,推进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突破“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管干一体模式,实现环境卫生“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的总体目标。同时,结合南明区区域现状,拟采用市场化机制,将城市智慧管理、城市物业及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更新及维护,统一纳入城市管理,通过先进的“管家”理念,对现状进行整体的梳理并进行可持续的统管,让贵阳市人民真正的享受到“城市主人”般的服务。

1、项目概述:南明区“城市大管家”特许经营项目包含建设项目与匹配资源运营(使用者付费)、公共服务(运营补贴)两部分。

建设项目与匹配资源运营包含:收集收运房(亭)、“渗漏液”处置厂、垃圾分类科普馆、绿化提升改造、转运站改造、公厕改造等6个项目建设及匹配资源运营,建设项目总投资11616.70万元,建设项目及匹配资源运营年限为16年(含1年建设期)。

公共服务包含:城市道路(含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及转运(含前端收运、后端转运、垃圾转运站运营、渗漏液处置运营)、公厕管护、绿化管护(含公园广场)、市政设施维护、特种设施维修与看护等6项服务内容,运营补贴21170.56万元/年,公共服务年限为8年。

2、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组建项目公司(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实物出资,占股25%,中标社会资本以现金入股,占股75%)。

3、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运营补贴

4、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2787.26万元,其中建设项目11616.70万元(建设期1年),运营补贴21170.56万元/年。

二、特许经营形式

(一)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 25 号)、《贵州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精神,结合国内同类项目经验及本项目的特点,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将建成项目的经营权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特许经营者向政府支付项目建设费用,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无偿移交政府。

(二)由南明区政府授权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初步协议,约定中选社会资本在三个月内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出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权项目公司作为项目特许经营者。中选社会资本对项目的实施承担连带责任。

(三)特许经营期内,项目特许经营者依法依规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或改建)、运营、维护等事宜,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享有项目收益权。项目运营应遵守国家、省、区等相关规定,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特许经营期满,项目特许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项目设施、设备和资料、档案等有形和无形资产无偿移交项目实施机构或贵阳市南明区政府指定单位。在完成接管前,特许经营者应当按要求履行职责,维持正常经营。

(四)本项目具体特许经营形式

1、由区政府授权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实施、特许经营者招标,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等。2、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特许经营者,并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署《特许经营初步协议》。3、中标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代表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4、中标特许经营者/项目公司及时购置相关车辆、开展项目建设及融资。5、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项目公司正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授予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的在本项目合作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6、运营期内,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根据本项目付费机制及绩效评价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费用。7、运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存量资产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存量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五)项目附带实施条件

1、租赁车辆:特许经营者需租赁“南明区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购置的236台车辆。2、资产入股:政府出资代表(区城发公司)以综合执法系统144辆车、28座转运站设备设施设备作为实物入股项目公司,实物资产评估价值1161.7399万元,占股25%。详细清单内容详见附件五、附件六。3、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将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作为项目公司任务,并将老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后节余的政府兜底老旧小区保洁费作为调价资金。且明确每年推进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物业化管理数不低于20个(南明区全部老旧小区为538个)。4、运营资产移交:项目公司进场后,新购置的3391.05万元车辆需在第8年移交特许经营实施单位(南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购置车辆清单详见附件七。5、超额收益分配:针对建设项目及匹配资源运营(使用者付费部分),收回项目建设成本及合理收益(即:年化收益4.2%)后,项目实施机构将参与项目超额收益分成,实施机构分配70%,项目公司分配30%。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承担经营风险。(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项目产生超额收益的,可提前终止建设项目及匹配资源运营。)

本文来源:环境司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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