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
最新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印发《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25〕1228号),替代2024年版《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2025年版和2024年版文件的主要差异体现在五方面: ◎ 一是总则目标与资金方式,2025年版新增“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目标”,在投资补助基础上增加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且强调“硬投资”与“软建设”统筹及长效机制建立; ◎ 二是支持范围与标准,2024年版聚焦四类项目,2025年版扩展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煤炭消费清洁替代、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低碳零碳负碳示范、碳达峰碳中和基础能力建设五类,新增算力基础设施改造、绿色甲醇生产、碳排放计量监测能力建设等内容。支持标准上,2024年版分30%、20%、15%三档,2025年版统一重点项目20%,基础能力建设按区域分东60%、中70%、西和东北80%; ◎ 三是申报管理,2025年版新增项目动态储备机制,要求资金申请报告含“软建设”配套措施及详细信用信息,强调项目需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模块; ◎ 四是投资计划下达,2025年版增加打捆下达方式,分次下达更灵活,取消首次50%的固定比例; ◎ 五是监督管理,2025年版明确整改期限、1-3年暂停项目单位申请时限,细化咨询服务机构与第三方评估机构处理规则,新增问题严重时抄送同级党委(党组)、政府的措施,监督力度与可操作性更强。 来源:环资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