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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规划|城投转型往哪走?厦门城投更名资源集团的三层逻辑与地方实践2026年9月16日,厦门市自然资源资产集团揭牌,一家存续近三十年的城建投平台完成身份重构。此次更名并非简单换牌,而是城投在土地财政退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与国资“管资本”多重约束下的一次功能重塑。城投转型往哪走?真正可复制的,不是自然资源资产集团这个名称,而是把已有能力向产业链上游与全周期延伸的思路。 一、厦门城投更名厦门资源集团 2026年9月16日,厦门市自然资源资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资源集团”)正式揭牌,这意味着,一个在厦门城市建设与土地开发领域存续近三十年的老平台,正式完成了一次“身份重构”。 厦门资源集团由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由原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独资组建)更名设立。往前追溯,这家公司的前身是1997年6月成立的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2005年8月,经厦门市政府批复,独资组建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揭牌口径显示,集团为市属二类国有独资,注册资本358.2亿元,主体信用评级AAA,资产总额1238亿元、净资产664亿元,由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更名不是简单换牌,而是把“城市建设发展投资”的能力边界往外扩为“自然资源资产全周期能力”。原城投业务以土地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片区开发、安置房、资产运营为主;新名称下,工商经营范围同步扩容,新增“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条目。 根据官网显示,厦门资源集团作为城市空间更新与自然资源资产领域的专业企业,立足土地根基、致力成为国内一流的自然资源综合服务商,构建以土地开发为核、资产运营和自然资源为两翼、数智科技为支撑的“一核两翼强支撑”业务布局,服务城市战略,统筹资源要素,精耕空间价值,按照“3+1”城市发展总体框架,助力厦门市打造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集团旗下六家全资子公司,全面覆盖自然资源收储与管护、资产运营与盘活、物业服务与商业运营、政策智库与资源要素服务、资源整备与片区开发等核心领域,拥有专业化、体系化、市场化的自然资源全链条服务体系。 二、厦门资源集团更名设立的三层政策驱动 根据报道,厦门资源集团的更名设立,是厦门市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系列决策部署的具体安排,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举措。一个存续近三十年的老平台在此时完成这次“身份重构”,答案在它背后叠加的三层政策之中。 (一)自然资源资产的制度改革主线已从确权推进到运营 2024 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202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意见》围绕“有什么—值多少—由谁管—怎么管护—如何配置—收益实现—如何监督—如何考核”这一条自然资源资产的完整管理链条,从进一步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进一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和价值实现、进一步实现市场高效配置和资源有效利用、进一步保障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5个方面部署了重点改革任务。并提出探索由自然资源资产专业运营机构、国有林业或农业经营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主体承担特定自然资源资产管护等工作。这意味着中央文件第一次在制度上为“市场化、专业化的自然资源资产运营主体”留出了明确位置。 厦门自2021 年起即全面开展委托代理、资产清查、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是福建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地区。2025 年 2 月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更名为厦门市自然资源资产发展中心,职责由土地储备与开发扩展为协助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职责。2026 年 9 月资源集团揭牌,这就构成了一个清晰的“行政(事业)+市场(企业)”双主体结构:发展中心代表所有者职责的行政履行侧,负责清单、清查、确权、整备与政策边界;资源集团作为市场化运营侧,承接管护、利用、有偿使用与价值实现。 (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要求配置主体从出让端走向全链条 2020 年 4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出台,这是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第一份文件,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作出系统安排。其中土地要素改革明确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用地盘活利用”。2021 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国办发〔2021〕51 号),把上述方向转入试点实施轨道。 2024 年 7 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2025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6 号),同意在 10 个地区(其中包括福厦泉)开展为期 2 年的试点,要求围绕深化要素协同配置、提升要素配置效率、探索新型要素配置方式等目标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同年,《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部署低效工业再开发、土地收储盘活、海域立体设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公共数据与国际数据枢纽等任务。 国家的改革方向把土地与自然资源从“一次性出让的对象”变成了“需要长期整备、组合配置、运营增值的资产”,配置主体的角色也随之从“出让端”的通道,转向覆盖“收储—整备—组合供应—持有运营—收益实现”的全链条运营者。厦门更名把“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改为“自然资源资产集团”,在语义上完成的正是这一角色转换。而厦门资源集团“资源整备与片区开发、自然资源收储与管护、资产运营与盘活”的业务架构,恰恰对应这一实施需求。 (三)服务“3+1”城市发展总体框架,尤其是“空间格局调整” 厦门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确立的“3+1”城市发展总体框架,内涵是功能定位转型(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经济结构升级(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空间格局调整(建设海湾型城市,由单一中心向多中心组团式调整)三项重点任务,加上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根本动力。 建设海湾型城市意味着跨岛的多中心组团式扩张与岛内存量的更新改造并行,需要持续的土地整备、片区综合开发、政府存量划拨资产盘活与更新安置房资产运营能力,这正是资源集团“一核两翼强支撑”中“一核(土地开发)”与“一翼(资产运营)”的业务定义。 三、自然资源集团的地方实践样本简析 从地方实践来看,全国“自然资源类国资平台”不是统一模式,当前主要有三类路径,企业名称中都有自然资源类似字眼,但是三者生成机制和收入来源的不同。
总体来看,全国地方自然资源集团仍处于分散推进、各自成型阶段。
四、结语:厦门样本的边界与可复制性 城投转型往哪走?厦门给出的不是“放弃城建”,而是把城建能力从“卖地回款”升级为“资源—资产—资本”全周期运营。厦门资源集团不等于所有城投都能直接改名,它的边界在于:一是原有土地开发、片区开发、征迁能力扎实;二是手里有可运营的资源资产,包括安置余房、竞配建、商业物业、园区、地热、生态修复项目等,能支撑经常性现金流;三是身上有可承接的政策授权,即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愿意把收储管护、前期开发、资产运营、生态修复实施等事务性工作委托给专业化主体。真正可复制的,不是“自然资源资产集团”这个名称,而是“把已有能力向产业链上游与全周期延伸”的思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