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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资委:“五个强化”提高国资监管水平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以来,赣州市国资委坚持全面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相统一,推动强化出资人监督、强化派驻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平台建设等“五个强化”,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不断增强,专业化、法治化、体系化监管不断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一、强化出资人监督,提高监管水平
一方面强化董事规范管理和履职支撑,以董事会建设为重点提高监管效能。出台《赣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工作报告制度》,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派驻纪检监察组、专职外部董事、监事、企业内审与风控部门等各类监督力量的协同监督机制。一方面强化董事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力量,建立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11名资历较深、专业较强的企业优秀中层干部首批入库,并在全省率先公开选聘首批4名外部董事,目前已全部到位履职,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全部实现应建尽建和外部董事占多数。 二、强化派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一方面在全省率先实施市属国企派驻机构改革,将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六家市属国企纪委改设为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厘清了国企党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权责边界;一方面授权市国投集团注册成立“赣州国投集团财监中心分公司”,负责监管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薪酬、福利发放,实现了驻企业纪检组组长个人薪酬水平与任职企业脱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同级监督执纪“不敢”和“不便”的难题。在全市公开选调17名驻市属国企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强化了监督人才支撑,凝聚了监督合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提高国资监管效能
一方面建立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贯彻落实《赣州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企业债务风险,认真防范企业经营性风险,开展企业虚假贸易、担保出借等违规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线索7条,发现和处置问题100余个。 四、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国资监管机制
一方面从严规范市属国企重大事项管理,明确市属国企监管权责清单,围绕招投标、投融资、产权管理、国企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出台60余项监管制度;一方面在出资监管企业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违规租赁行为专项整治,以及工程项目、采购问题集中治理违规经营投资专项整治“回头看”,推动企业健全制度、堵塞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强化平台建设,规范国资监管体系
一方面强化系统性穿透式监管,持续完善“赣州市全国性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建设,初步构建了涵盖投资监管、国有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在线监管系统。目前,该平台已覆盖监管企业及其子公司244家,汇聚信息数据超30000余条;一方面聚焦规范经营性资产管理,成功上线运行赣州市国有资产经营监管平台,实现全市国有资产“监管一盘棋、服务一张网、经营一平台”。目前,该平台已纳入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和中心城区五区共72家经营单位,用户注册量4000余人次。 本文来源:赣州市国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