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搜索

025-86679153

资讯中心

INFORMATION CENTER

首页 >> 资讯中心 >>案例分享 >> 青岛市外部董事工作经验入选全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详细内容

青岛市外部董事工作经验入选全省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典型案例

6月25日,山东省国资委印发《关于推广第三批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典型经验的通知》,将我市《建强队伍 完善机制 青岛市不断提升外部董事行权履职水平》工作经验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推广。

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以来,青岛市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着力推行外部董事制度,从队伍、制度、机制、管理四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外部董事工作制度,提升外部董事行权履职水平,有力推动市直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制度建设提供了“青岛样本”。全文内容如下。

一、建强队伍 完善机制,青岛市不断提升外部董事行权履职水平

青岛市始终坚持深入贯彻“两个一以贯之”,以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建设为抓手,重点从队伍、制度、机制、管理四个方面,不断提升外部董事行权履职水平,有力推动市直企业高质量发展,海发集团、青啤股份2家企业被评为全国公司治理示范企业,海湾集团、澳柯玛控股集团、红星化工集团3家企业被评为省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示范企业。

二、坚持“三优”,打造人员队伍“新生力”

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严把外部董事“入口关”,突出专业特长,选聘28名专职外部董事、18名兼职外部董事,构建起背景多元、专业互补、决策独立的外部董事“新生力”。

一是坚持“优选”,社会化选聘兼职外部董事。强调专业多元,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兼职外部董事入库人选,建立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从中择优选派18名来自高校、法律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到企业任兼职外部董事,发挥专业优势参与董事会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二是坚持“优配”,体制内遴选专职外部董事。注重人岗相适,打通经济部门和企业在职领导人员与外部董事交流渠道,从市直企业和市直经济部门选拔28名懂经济、会管理、熟悉企业的领导干部,转任为专职外部董事,发挥领导人员管理经验优势,提升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坚持“优化”,科学匹配人员专业构成。加强董事会人员结构分析,调整规范经理层在董事会任职问题,解决执行层与决策层高度重叠问题;有针对性地匹配8名法律专业、9名财务金融专业外部董事,优化董事会人员专业构成。经过系统优化,28名专职外部董事分为9个小组,每组设1名召集人,匹配2名专职外部董事和1-3名兼职外部董事,负责3家企业,每人常驻1家企业,建立起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专兼互补、素质优良的外部董事队伍,形成“3+3+N”董事会人员组成结构,外部董事与内部董事良性互补,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三、夯实“三层”,健全行权履职“新体系”

以建章立制为重点,着力从外部董事行权顶层设计、履职规范、议事规则三个层面入手,逐步健全完善外部董事行权履职的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市直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市直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等制度,编写《董事会工作规则问答》等,从国资监管角度积极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外部董事参与企业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搭建顶层架构。

二是健全履职规范。出台《外部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印制《外部董事工作手册》,编撰《外部董事履职指南》,从外部董事日常行为规范、履职关注重点、行权管理要求等方面,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指导,建立规范外部董事行权履职的制度体系。

三是完善议事规则。组织市直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决策运行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董事会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各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完善外部董事参与专门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决策的工作规则和要求,指导外部董事规范参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

四、把好“三关”,构建决策运行“新生态”

以夯实行权基础为关键,把好权责边界关、参与决策关、监督报告关三个关口,着力加强外部董事行权机制建设,构建起市直企业董事会决策的“新生态”。

一是把好权责关,厘清履职边界。指导市直企业规范制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以清单方式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决策事项,厘清公司治理各主体权责边界,推动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的有效衔接。

二是把好决策关,拓展融合深度。建立外部董事工作前延机制,以4个专门委员会为切入点,推动外部董事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提前介入,加强基础性调查研究,深度了解重大事项决策背景。推行重大决策事项会前沟通机制,重大决策事项提交董事会决策前,外部董事召集人召开会前沟通会,组织议案拟定部门就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三是把好报告关,强化监督作用。出台《外部董事报告工作办法》,建立异议表决报告、专项风险报告、研究报告、年度报告4项报告机制,形成“发现、报告、处置”问题的闭环,督促外部董事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关注企业重大风险。

五、协同“三方”,建立服务保障“新模式”

以强化保障为前提,从任职企业、国资机构、托管单位三方发力,着力加强外部董事履职保障、日常管理、服务保障机制建设,全面有效支持外部董事行权履职。

一是建立四项举措,强化履职支持。在企业层面建立信息沟通、参与决策、调研问询、支持保障4项举措。信息沟通方面,明确外部董事阅文权限,厘清月度、季度、年度通报事项,定期提供生产经营资料,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参与决策方面,明确外部董事参会范围,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根据需要列席企业年度工作会议、战略研讨会议、经营分析会议等重要会议。调研问询方面,每年制定调研计划,组织外部董事就重大事项深入基层调研,加强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跟踪,发现问题及时问询,督促抓好决策事项落实。服务保障方面,建立董事会办公室,配齐董事会秘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支持部门,全力支持外部董事履职。

二是抓实五项重点,规范日常管理。在国资机构层面建立起以“台账、观察、培训、交流、考核”为重点的日常管理模式。印发《市直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记录制度(试行)》,建立外部董事履职工作台账。探索实施列席旁听董事会制度,现场观察记录外部董事履职情况和董事会运行情况。建立外部董事业务培训机制,依托上海财大等高校资源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理论培训、发挥机关处室优势开展国资监管政策解读等,不断提升外部董事综合素质能力。建立外部董事“双月座谈”,已组织开展5次集中交流,共同提升外部董事行权履职能力。印发《外部董事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探索实施组织部、国资委、财政局联合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与评价年薪相挂钩。

三是实施一体服务,提升保障水平。在托管单位层面,出台《专职外部董事委托管理方案(试行)》,成立高层次人才管理服务公司,建立外部董事工会,实施劳动关系、薪酬待遇、社会保险、退休后管理等事项一体化委托管理,建立起系统性的外部董事委托管理保障机制,保障外部董事福利待遇,全方位支持保障外部董事履职。

本文来源:青岛国资

  • 电话直呼

    • 13696741207
    • 18952084089
    • 13696741207
  • 关注官方公众号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