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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观点 | 农投公司业务机会之农产品贸易

摘要:

农产品贸易连接着农产品生产和消费两端,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生产收入和城乡居民的食品消费。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投类公司逐渐成为区域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推动者或参与者,农产品贸易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环节,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农投类公司该如何更好开展此项业务?本文对此作了简要分析,以供参考。

一、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粮食、油料、果蔬、畜产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年总产量超20亿吨,绝大部分进入到流通领域,流通渠道主要依靠线下经销、线下直销、电子商务三种渠道。线下经销渠道主要为批发市场,是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核心渠道,承担全国约70%的农产品流通量,2021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约4100家,交易额达5.81万亿元,成交量达9.8亿吨。线下直销渠道以涉农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销售主体,向零售终端或消费终端直接供货,包括农超(生鲜超市、菜市场、社区店等)、农企、农校、农政对接等模式,承担全国约20%的农产品流通量。农产品电子商务渠道从2012年开始迅猛发展,2020年新冠疫情作为催化剂进一步加速农产品电商行业发展,该渠道约占全国农产品流通份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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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我国农产品三种主要流通渠道

二、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

(一) 渠道多元化: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鼓励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发展电子商务,此后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及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农市发〔201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农市发〔2019〕5号)等文件,不断探索农村电商发展模式,构建支持农村电商发展的政策体系。与此相应,我国农产品电商近年来发展迅猛,2021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4221亿元,是2016的2.6倍,根据《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2025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预计达到10000亿元,占农产品总交易额比重预计达到15%。

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多年发展,带动了相关法律法规、交通物流、冷链设施、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等软硬件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为我国形成农产品流通渠道多元化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年来,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生鲜电商等传统渠道稳步发展提升基础上,O2O(代表企业有美团、京东到家等)、新零售(永辉、盒马等)、社区团购(兴盛优选、橙心优选等)、B2B(美菜网、一亩田等)等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新型零售、批发渠道快速发展,未来线上线下渠道进一步深度融合发展将是大势所趋。

(二) 产品品牌化:供给需求两端共同需求

“十三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动品牌强国战略,我国农业品牌建设进入快车道,目前已形成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协同发展的品牌体系,洛川苹果、五常大米、潜江龙虾、阳澄湖大闸蟹、长白山人参、褚橙等一批特色鲜明、质量过硬的农业品牌已深入人心,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农市发〔2018〕3号)提出,力争3—5年,重点培育一批全国影响力大、辐射带动范围广、国际竞争力强、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家级农业品牌,打造300个国家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500个国家级农业企业品牌,1000个农产品品牌。

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既有国家政策的引导作用,同时也是农产品供给和需求两端的共同需求。从供给端来看,农业品牌化发展倒逼生产端进行标准化、规模化、品质化生产,同时在销售端提升产品溢价能力,是助推我国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进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目前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已形成广泛共识。从需求端来看,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对食品的消费由温饱需求转向品质需求,更加注重产品的绿色、安全、健康、营养甚至精神内涵等特征,而消费者对于产品品质最简单直接的判断标准就是品牌,根据艾媒咨询调查数据显示,41.0%的受访网民表示会特别考虑有产地品牌的农货。与此同时,目前我国农产品品牌消费集中度还处于较低水平,从电商平台统计数据来看,在休闲食品、粮油调味、生鲜食品三大品类中,TOP20品牌的合计市场占有率仅为12%、14%、8%,说明新兴品牌市场发展空间还十分巨大。可见,在政策引导激励以及供需两端需求推动下,农产品品牌化发展将是必然趋势。

(三) 全程数字化:提升运营效率和客户体验

得益于物联网、大数据、网络通信、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应用场景的不断拓展,近年来农产品贸易领域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

一是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传统批发、零售经营主体通过采用数字财务系统、订单管理系统、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等数字化服务,极大提升了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二是有效缓解了生产者—经销商—消费者链条间各个环节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产量、价格、口味偏好等市场信息能更快地在上下游之间传导,促进农产品供需总量实现动态平衡,有效解决了以往经常性的供需失衡带给农民的价格大幅波动风险。三是物联网、区块链技术等的广泛应用,使得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链条信息得以被记录,实现产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全面提升政府部门和经营主体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和消费体验。随着新技术的更新迭代以及实践经验的逐步累积,未来农产品贸易行业数字化、智慧化发展水平也将不断提升。

三、农投类公司发展农产品贸易业务的主要策略

(一)加强渠道建设,建立一核两翼流通渠道 

鉴于农产品批发市场目前承担我国70%左右的农产品流通量,可以预见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农产品批发市场仍将是我国最主要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同时,线下直销渠道和电商渠道在提升收益水平、丰富销售模式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因此,农投类公司可通过建立起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以线下直销渠道和电商渠道为两翼的渠道体系,保障基本盘稳定的同时,不断拓展市场区域。

1. 提升批发市场运营管理水平,做实经销渠道

一是对于有当地农产品批发市场资源的农投类公司,应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营管理。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产地、集散地与销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产地批发市场又分为国家级、区域性和田头市场。国家级市场截至2020年底只有21家,规划到2025年达到30家,主要由农业农村部和省级政府主导建设。田头市场主要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建设,辐射所在村镇及周边村镇。区域性产地市场主要辐射所在县及周边县,是引领区域农业发展的“桥头堡”。因此,在种类上,农投类公司一般负责区域性产地批发市场(尤其是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针对目前产地市场与集散地、销地市场相比,交易设施、冷藏保鲜、商品化处理、环境卫生、管理信息系统等设施普遍缺乏的状况,农投类公司应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农市发〔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主要包括:改造交易区和内部道路等基础公共设施,满足分区、分类经营要求;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贮藏保鲜等设施,减少农产品损耗;配备清洗、分拣、烘干、分级、包装等设备,增强产地商品化处理能力;完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改善环境卫生;开展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推动实施电子结算,加强买卖双方经营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促进人、车、货可视化、数字化管理。

二是借助批发市场做实经销渠道。农投类公司可以利用自身运营管理批发市场带来的政府资源、场地条件、市场信息等优势,开展当地优势农产品的批发经销业务,并以此作为自身贸易业务的基本盘,获取持续、稳定的收益。

2. 以农政、农校对接等模式为切入点,打通线下直销渠道

农投类公司应充分依托自身作为国有企业的资源、信用优势,打通线下直销渠道。首先开发政府机关、当地国企、学校及医院等事业单位客户,之后逐步拓展到酒店、餐饮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客户群体,建立起在当地的直销体系。模式成熟后,可以探索在周边的大中城市设立直营店,以及与盒马鲜生、大润发、永辉超市等全国性新零售渠道合作,成为其产地直供商,进一步做大线下直销渠道。

3. 充分利用电商平台和自媒体,布局电商渠道

一是与电商平台合作。积极入驻京东、天猫等传统综合性电商平台及新电商平台拼多多,通过自己打造运营团队或外聘运营团队的方式扩大网络销量。与本来生活、京东生鲜、叮咚买菜等专业生鲜电商平台合作,以产地直供方式,借助各生鲜电商平台强大的销售网络扩大市场规模。与美团优选、橙心优选等社区团购平台合作,通过“预售+自提”的模式,为社区家庭消费者提供生鲜产品。

二是开发自媒体渠道,发展直播、视频带货。农投类公司可以自建团队或与知名自媒体人合作运营,利用“抖音”、“快手”等直播、短视频平台,形象立体展示当地特色农产品。农产品具有极强的地域特殊性,通过直播、短视频等方式,可以多维度展示农产品的种植环境、生长过程以及农耕文化等内容,带给消费者更多的直观体验,加深消费者对农产品特点印象,提升消费者信任度。

(二)注重品牌建设,打造区域及企业农产品品牌体系

农投类公司应抓住消费者品牌意识提升,且新兴品牌市场发展空间巨大的机遇,按照优质产品认证化、认证产品商标化、商标产品名牌化、名牌产品市场化发展路径,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及自身企业或产品品牌。

首先,对于当地特色优势农产品,要积极申请“三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认证。其次,通过商标注册形成自己独有的身份标识。再次,与知名品牌策划运营机构合作,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充分发挥农业展会在品牌营销推介、产销对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借助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等渠道举办推介专场、高峰论坛、品牌大会等一系列高端品牌推广活动;利用电视、广告等媒介宣传品牌;利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实施精准营销。此外,还应通过和政府合作,建立农产品品牌尤其是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体系,实现品牌的稳健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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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品牌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

(三)推进数字建设,提升运营管理及流通体系发展水平

一是加强公司运营管理的数字化建设。农投类公司应通过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充分挖掘、分析、应用业务过程中沉淀的数据价值,实现运营管理提效降本、产品体系不断优化、售后服务敏捷快速、合作伙伴高效对接。

二是加强产品流通体系的数字化建设。通过建立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运用二维码、RFID标签等方式赋予产品“身份码”,衔接生产企业、加工企业、批发市场、仓储物流、零售终端和消费终端等节点,实现产品身份唯一性、全程追溯、有效防伪、产品流通去向管理等功能,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感。

四、结语

开展农产品贸易业务,是农投类公司参与区域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内容,农投类公司应紧跟农产品贸易呈现出的渠道多元化、产品品牌化、全程数字化等发展趋势,加强渠道、品牌、数字化建设,在提升自身经营效益的同时,也能更好发挥自身联农带农作用,促进区域农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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