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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出台政策,部署开展妥善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有关工作

导读

在5月17日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准备出台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支持地方政府从实际出发,酌情以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已经出让的闲置存量住宅用地,帮助企业解困,并积极支持收回后用于保障住房建设等。

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开展视频培训,部署各地有力有效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从视频会透露的信息看,自然资源部“妥善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措施”已经出台,主要包括三方面18项具体政策。

6月24日,自然资源部开展视频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部署,推动各地有力有效处置闲置盘活存量土地,明确工作要求,解读政策措施。对保交房办证工作一并作了部署培训。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在培训主会场出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71个大中城市自然资源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培训分会场参训。

根据视频会透露,针对当前盘活房地产存量土地存在的利用难、转让难、收回难等问题,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各地实践探索,研究出台了三个方面18条政策措施。一是在“鼓励开发”方面,要求各地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合理调整开竣工日期,依法免除因自然灾害、疫情导致的违约责任;二是在“促进转让”方面,明确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配合司法及破产处置,优化分割开发程序,支持合作开发;三是在“规范收购收回”方面,强调了应依法收回的情形,对于协商收回的,可采取等价置换等方式,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这18条政策措施是系统施策的“政策工具箱”,限定时限、限定范围、封闭运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企业缓解资金困难和压降债务提供政策支持。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地方吃透文件精神、把准政策要求、狠抓政策落地。对下一步工作,着重强调了“四个坚持”,即,坚持高位推动抓落实,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考虑,稳妥扎实,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坚持部门联动抓落实,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创造性地抓落实,敢作善为,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源头治理抓落实,在严控新增问题前提下,妥善处置存量问题,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

本文来源:自然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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